有關調節住房公積金借款成套設備住房狀況評定的建議
通金管〔2020〕61號
為貫徹落實中間“房屋是用於住的,並不是用於炒的”精準定位精神實質,進一步加強房地產業管控,落實國家住建部、國家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和建設廳有關文檔規定,關鍵適用員工購買首套房一般住房和第二套改進型住房,抑止項目投資外匯投機買房,預防住房公積金資產風險性,現就調節住房公積金借款成套設備住房狀況評定明確提出以下建議:
一、首套房認定
家庭成員(包含自己、直係親屬及未成年子女,相同)名下無住房,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款紀錄,購買自住住房天津公積金提取可以嗎:的,評定為購買首套房住房。
二、二套房評定
歸屬於下述狀況之一的,購買自住住房的,評定為購買二套住房:
(一)家庭成員名下僅有一套住房,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款紀錄的;
(二)家庭成員名下無住房,且隻有1筆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款紀錄的 ;
(三)家庭成員名下有一套住房,有1筆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款紀錄,且此筆住房公積金借款是用以購買上述情況名下住房的。
三、三一套房及之上評定
歸屬於下述狀況之一,購買自住住房的,評定為購買三套及之上住房:
(一)家庭成員名下有二套(含)之上住房的;
(二)家庭成員名下有2筆(含)之上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款紀錄的;
(三)家庭成員名下有一套住房,且有1筆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款紀錄,但此筆住房公積金借款並不是用以購買上述情況名下住房的。
四、住房狀況和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款紀錄評定:
(一)貸款人(含共同借款人)家庭成員名下住房狀況以買房所在城市、戶口所在地、住房公積金存繳所在城市天津公積金提取可以嗎:不動產天津公積金提取代繳權單位備案的住房狀況為標準;
(二)貸款人(含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款紀錄以深圳住房公積金管理信息係統查看紀錄、外地借款員工住房公積金存繳應用證實紀錄等為標準。
五、嚴苛借款審批,不可向購買第三套及之上住房的存繳員工家中派發住房天津公積金提取可以嗎:公積金借款;不可向存繳員工家中派發3次及之上住房公積金借款。
六、本建議自公布生效日實行(以深圳住房公積金管理信息係統申請辦理入錄時間為標準)。原建議與本建議不一致的,以本建議為標準。
深圳住房公積金管理處
今年11月12日